申論 3請針對下列獨立的四種情況,依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之規定,說明你將出具核閱報告之類型及理由。㈠第一公司營運持續產生虧損且股東權益已成負數,管理階層雖於財務報表附註三敘明所欲採行之對策,其繼續經營能力仍存有重大疑慮。(5 分)㈡第二公司依其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說明,第二公司民國100 年1 月1 日至9 月30日及民國99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未就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會計師判斷本情節屬於重大。(5 分)㈢第三公司未提供固定資產之帳冊以供核閱,該公司固定資產占總資產75%,且會計師無法採行其他必要之核閱程序。(5 分)㈣第四公司民國100 年9 月30 日及民國99 年9 月30 日長期股權投資未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採權益法評價,如依權益法評價,稅後淨利將減少90%。(5 分)試依下列格式於申論試卷上作答:情況 應出具核閱報告之類型 理由㈠㈡㈢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