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2現代人民要求政府提供之服務愈來愈多,政府職能日益擴張,各種政事支出隨之快速增加,但政府收入之成長無法跟上支出成長速度,入不敷出的結果導致舉債彌平收支差短。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資料顯示,中央政府預估至102 年度止,累計未償債務餘額高達5 兆2,691 億元,占前3 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平均數之37.1%,已逼近「公共債務法」規定之上限40%。另中央政府潛藏負債預估達11 兆5,876億元,地方政府為3 兆3,176 億元,合計14 兆9,052 億元。政府潛藏負債包括勞工保險未提存責任準備、舊制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未來應負擔數、退撫基金新制未提撥之退休金…等。我國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11 號,對於政府之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之會計處理有具體之規範。依據該公報之規定,回答有關政府負債之相關問題:㈠說明負債準備之意義。(6 分)㈡說明或有負債之意義。(6 分)㈢政事型基金應於何時認列負債準備?認列時會計帳務如何處理?(6 分)㈣政事型基金之或有負債應如何處理?(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