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年 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稅務法規 16依據司法院釋字第663號解釋,稅捐稽徵法有關送達規定之意旨,自解釋公布日起屆滿二年後,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時,僅向其中一人送達繳款書,其效力為何? A對所有公同共有人均不生送達效力B僅對受送達人生送達之效力C對全體公同共有人均生送達之效力D未受送達人若無異議亦生送達之效力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