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年 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稅務法規 1司法院釋字第694號解釋,宣告有關民國90年1月3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4目以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未滿20歲或年滿60歲」始得減除免稅額之規定,為減除免稅額之限制要件部分,違憲。其主要違憲理由係違反下列何者? A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B行政程序法第8條誠實信用原則C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D憲法第19條租稅法律主義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