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年 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5入出國及移民署對於外國人於居留期間內,居留原因消失者,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但有下列何種情形,得准予繼續居留?
- A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未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
- B外國人與外國雇主發生勞資爭議,正在進行爭訟程序
- C外國人於離婚後取得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監護權
- D因依親對象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