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年 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行政法 申論 2我國行政罰法第24 條與第26 條規定,採取「一行為不二罰原則」。請問:㈠如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應如何處罰?(5 分)㈡行為獲得檢察機關何等處分或法院何等判決確定時,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10 分)㈢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是否仍得分別處罰?其理論依據為何?我國有何法律規定?試舉例說明之。(10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