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年 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會計學 25冠國公司於2006年8月1日以折價發行十年期可收回公司債,並訂定收回價格為105。冠國公司於2011年8月1日付息後,以103之價格由公開市場買回半數流通在外之公司債,當日該公司債之帳面金額為$4,920,000(即應付公司債$5,000,000減去應付公司債折價$80,000後之餘額)。試問:冠國公司應認列買回公司債之損益為多少? A損失$165,000B損失$115,000C損失$50,000D損失$0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