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0 年 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申論 3甲向乙購得位於A 市都市計畫範圍內一筆建地(下稱系爭土地),面積300 平方公尺,嗣後,土地所屬地政機關辦理地籍圖重測,於鑑界複丈測量後發現系爭土地之面積應為250 平方公尺,其登記機關乃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32 條第1 項第1款以及土地法第69 條但書之規定,逕予更正系爭土地之面積為250 平方公尺。請問:旨揭土地法第68 條第1 項所稱登記「錯誤」、「遺漏」與「虛偽」之意涵為何?本件是否屬登記「錯誤」之範圍?又,當登記機關逕更正系爭土地之面積為250 平方公尺之際,倘若甲主張其違反更正登記之「不妨害原登記同一性原則」者,其主張有無理由?試分述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