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年 0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稅務法規概要 申論 1稅捐稽徵法第12 條之1 規定:涉及租稅事項之法律,其解釋應本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依各該法律之立法目的,衡酌經濟上之意義及實質課稅之公平原則為之。請問:根據「租稅法律主義」,政府對人民課徵租稅,那些項目必須由法律明文規定?否則,就有違憲之虞。請就房屋稅條例規定說明之。(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