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3政府為因應金融海嘯所造成之經濟衰退,自民國97 年5 月起推動一系列振興經濟方案,並配合辦理民國97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減)預算、動用第二預備金,及於民國98 年1 月立法通過「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以5,000 億元為上限,於民國98 至101 年度編列特別預算,辦理重要公共工程建設。請依預算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㈠各機關追加歲出預算及動支第二預備金之法定要件各為何?(10 分)㈡行政院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須符合那些條件?(5 分)㈢重要公共工程建設計畫應完成何項前置作業,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