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96 年 0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
申論 3聯合國憲章第51 條規定:「聯合國任何會員國受武力攻擊時,在安全理事會採取必要辦法,以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以前,本憲章不得認為禁止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之自然權利。會員國因行使此項自衛權而採取之辦法,應立即向安理會報告,此項辦法於任何方面不得影響該會按照本憲章隨時採取其所認為必要行動之權責,以維持或恢復國際和平及安全」。請以此條文,說明冷戰期間的國際政治對立,以及聯合國為世界和平採取的努力,並舉例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