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96 年 0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申論 1甲出賣農地給乙、丙,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經查買受人乙、丙係無自耕能力,該買賣契約依當時適用之土地法第30 條,應屬無效。嗣後系爭農地經政府徵收,乙、丙因此獲得補償金或取得申請抵價地的權利。試問:甲得否向乙、丙主張不當得利之請求權?請求返還之客體與範圍為何?(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