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年 0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行政法
11依行政訴訟法第12條之規定,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若以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如何處理?
- A行政爭訟程序雖已經開始,刑事法院不得停止其審判程序
- B行政爭訟程序確定後,民事法院應予不受理
- C民事法院僅得繼續審判
- D應依行政爭訟程序確定之類 科: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31850、32050、32150、人事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體育行政、法制、公平交易管理、商業行政、農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僑務行政(選試日文)、僑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法律政風、財經政風科 目: 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