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有一事業單位其既有的廢水處理廠的處理流程與原始設計操作資料如下:原廢水→調和池兼pH 調整池(原水的平均日流量Qave:1000 CMD;調和池體積Vol:400 m3;調整池攪拌機的軸動力:0.5 仟瓦(KW);原水COD:500 mg/L;BOD:400 mg/L;SS:100 mg/L;pH:5.5~6.5)→傳統活性污泥曝氣池(Vol:400 m3;池深:4 m;MLSS:3000 mg/L;空氣供應量:12 m3-Air/min;污泥迴流比:0.6)→生物沉澱池(有效深度:3.5 m;半徑:5 m;由迴流管線廢棄污泥(濃縮後,污泥脫水運棄))→砂濾池(高度:1.5 m;半徑:0.5 m)→放流水池(Vol:20 m3)→放流至承受水體。假如該事業單位因業務成長且製程略有變更,致使其廢水水質水量也有所變化,水質水量變為:Qave:1500 CMD;COD:600 mg/L;BOD:450 mg/L;SS:80 mg/L;pH:5.5~6.5。(30 分)㈠請先檢討其既有的廢水處理廠的處理流程與處理設施是否足以適當的處理原本的廢水?㈡水質水量改變後,既有的廢水處理廠的處理設施是否能有效處理變化後的廢水?若否,請提出具體的改善建議。以上㈠與㈡均須具體量化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