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年 09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第二試・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申論 1債權人甲代位債務人乙,對乙之債務人丙提起返還借款之訴訟繫屬後,甲將其對乙之債權讓與丁。試問甲所提之代位訴訟究應如何處理?(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