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5市政府研提四個方案欲改善公車服務品質,包括:方案一:增加公車路線,預期可減少50%平均步行時間。方案二:增加既有路線之公車班次,預期可減少50%等候時間。方案三:提供公車專用道,預期可減少50%公車旅行時間(車內時間)。方案四:降低公車票價50%。設若不考慮前述各方案之實施成本,試估計各方案對公車需求之影響。需求模式如下式所示:P=T+U−U1e0T其中,P=使用公車之比例,U = 1.75,T 0U =使用公車之效用函數,表示如下;TU = -0.008972(IVTT) - 0.03081(OVTT) - 0.007076(FARE)TIVTT =車內旅行時間(分鐘)OVTT =車外旅行時間(分鐘)FARE =公車票價(元)現況之車內旅行時間為25 分鐘。車外旅行時間為15 分鐘;包括:5 分鐘步行時間和10 分鐘的等車時間。票價為25 元。(20 分)㈠試計算前述各方案對公車使用比例的影響效果。㈡試討論比較前述各方案之執行之難易程度,你會建議何者?理由為何?詳述之。㈢若公車票價調降為15 元,公車業者之總收益之變動百分比為何?試列式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