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年 09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第二試・財政學概要 申論 2根據民國92 年12 月11 日公布的地方稅法通則第三條規定: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得視自治財政需要,依前條規定,開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或附加稅課。但對下列事項不得開徵:㈠轄區外之交易。㈡流通至轄區外之天然資源或礦產品等。㈢經營範圍跨越轄區之公用事業。請就地方財政理論說明:㈠地方稅法通則之立法目的。(10 分)㈡為何有前述三項限制?(1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