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年 09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第二試・公平交易法 申論 4事業對外發布競爭對手侵害其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之警告信函,應踐行何種程序,始該當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所認定之「依照著作權法、商標法或專利法行使權利之正當行為」?如未踐行上述程序即對外發布警告信函,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又將依公平交易法何條規定處理?即使踐行上述程序,聲稱競爭對手侵害其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之警告信函,因其內容之特定記載方式,仍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上何條規定?(30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