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92 年 09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第二試・稅務法規
申論 2某外國公司因在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乃委託營業代理人在台灣出租機器設備,因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業經向財政部申請核准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以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假設該外國公司今年在台灣出租某項機器設備之營業收入為2000 萬元,請問該外國公司按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計算之「營利事業所得額」為多少元?營業代理人應代為扣繳之所得稅稅額為多少元?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那些業務項目,才可以申請依據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