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15 年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申論 3甲有位於丁市都市計畫第二種住宅區之A 屋,因該屋目前閒置,欲將A屋出租,遂接洽專職承租他人出租供居住使用之建築物,並轉租及經營此類建築物管理業務之乙公司。乙公司知有A 屋之物件,在未簽訂書面契約前即刊登A 屋出租廣告並接受消費者諮詢。其後,甲與乙公司簽訂契約後,乙公司將A 屋出租予有居住需求的丙,乙與丙簽約時,契約書未記載甲、乙租賃契約的租賃期間。其後,丁市主管機關於查察時獲知上述事實。試問:丁市主管機關應如何處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