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申論 3甲先前向乙借款300 萬元,債權已屆清償期並經過16 年,乙才想起此事並向甲討債,甲因此連本帶利還清借款。其後甲與丙律師聊天,丙告知其實原可不用還款,理由為何?又現甲已還款,則甲在法律上是否仍得請求乙退還款項?(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