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0 年 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民法總則與親屬編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20 歲就讀某大學一年級之甲,為6 歲乙之鄰居,乙之父母因臨時有急事,故委託甲到家裡照顧乙,乙與甲相處甚歡,乙便將其存有一千元之小猪撲滿送給甲,甲欣然接受後,將一千元挖出,並用以修理電腦。試問乙所為法律行為之效力如何?乙得向甲主張何種權利?(25 分)
申論 2甲、乙兩人為好朋友,甲因出國,故將其所有之摺疊腳踏車寄放在乙處,乙得知現在摺疊腳踏車甚為風行,未經甲同意就將該車賣給丙並交付之。甲回國後為感謝乙,索性就將該車送給乙。試問當事人間發生如何法律效力?(25 分)
申論 3甲男與乙女於民國九十三年結婚,未約定夫妻財產制。近幾年來,甲、乙感情不睦,甲為避免乙知悉其財務狀況,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將其婚後購買之古董一件,無償贈與給其友人丙,贈與當時價值為五百萬元。乙於民國一百年四月知悉上述贈與,非常生氣,思考是否與甲離婚,但仍無法確定心意。甲贈與丙之古董目前貶值為三百萬元。試問對於此古董,乙可主張何種權利?(25 分)
申論 4丙自幼被甲、乙夫妻共同收養,甲、乙離婚後,乙取得丙之監護權。丙成年,與丁結婚後,欲與甲終止收養關係,但遭丁反對。試問甲、丙得否自行單獨終止收養關係?其終止收養之效力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