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甲有一註冊商標A,指定使用於衣服、帽子等商品,由於聲譽卓著,在國內早已成為相關事業及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商標。試問:(35 分)㈠乙見A 商標甚為有名,認為若將之用於自己生產之香水上,必可暢銷,乃擅自將A 商標使用於香水上販售,乙是否侵害甲之商標權?㈡乙將上開香水5 瓶送予丙,丙自己保留1 瓶,其餘利用其申請之電腦網路帳號於拍賣網站張貼該香水之照片,招攬不特定買家出價與其交易,丙是否侵害甲之商標權?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弱點分析
未作答的題目不計分。看我的紀錄
申論 2甲於2008 年1 月間發明的一個「軟性紙喇叭」,擬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試問:(35 分)㈠甲在提出專利申請前,好友乙至甲研究室發現了該發明,回去後隨即複製數個,並將之販售出去,請問依專利法規定甲有何救濟途徑?㈡乙回去後立即以「軟性紙喇叭」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在取得專利權後,甲始知乙已經以其發明取得專利,請問甲可為如何之處理?
申論 3甲為旅遊專家,以其經歷編寫並出版了旅遊參考工具書「深度歐洲遊」(全書計10章,200 頁),乙休旅股份有限公司未經甲之同意,將甲之書中第5 至7 章共50 頁之全文,分為3 個單元登載於乙公司所屬旅遊資訊網站上展示、供人閱覽,但網頁下有載明出處(甲編著之「深度歐洲遊」)。該網站係由乙公司向丙公司租用網站空間,提供資料委託丙公司建置,免費提供給旅遊作家登載旅遊著作,亦免費提供網路使用者進入系爭網站瀏覽,以吸引旅遊業者付費刊登廣告。乙公司與丙公司並在簽訂之網路合約中約定:乙公司提供之資料,應遵守相關智慧財產權之規定,否則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且網站建置後,乙公司應自為管理及資料維護。若丙公司在甲通知侵權事宜後旋即要求乙公司遷移系爭網站,請問乙公司、丙公司是否侵害甲之著作權?(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