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96 年 0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土地法規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00 號解釋略謂:「依土地法所為之不動產物權登記具有公示力與公信力,登記之內容自須正確真實,以確保人民之財產權及維護交易之安全。⋯⋯」問:何以依土地法所為之不動產物權登記具有公示力與公信力?該解釋所謂「公示力」與「公信力」之意涵為何?試申述之。(25 分)
申論 2最高法院52 年台上字第4031 號判例略謂:「各級政府機關因舉辦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條所列公共事業需用公有土地,經依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由該管市縣政府層請行政院核准撥用者,乃政府基於公法上之權力,使需用土地之機關取得該土地之權利,而該土地原使用人之權利因與此不能並存遂歸於消滅,⋯⋯。」對於此一判例內容,你(妳)的看法如何?試申論之。(25 分)
申論 3私人以權利變換或協議合建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如何處理?試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申述並簡要評論之。(25 分)
申論 4平均地權條例第55 條之1 規定:「區段徵收之土地以抵價地抵付補償地價者,其原有租賃關係及他項權利準用市地重劃有關規定處理。」準此規定,區段徵收土地以抵價地抵付補償地價者,其原有租賃關係及他項權利究應如何處理?試申述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