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93 年 09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第二試

稅務法規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請說明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計算個人綜合所得淨額「特別扣除額」之種類。(25 分)
申論 2稅捐稽徵法第一條之一規定:「財政部依本法或稅法所發布之解釋函令,對於據以申請之案件發生效力。但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於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適用之。」請分析「解釋函令」之性質。(25 分)
申論 3請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說明「銷售貨物」與「銷售勞務」之概念及內涵。(25 分)
申論 4甲於八十二年取得農業用地,並經核准免徵土地增值稅,於八十六年以將變更為住宅使用為免受罰為由,自動補繳原免徵之本稅及利息確定,惟於九十二年申請退還補繳之稅捐,被乙稅捐機關拒絕。試問,甲之退稅請求,是否有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