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授予他國船舶在三種不同之沿海國海域中(領海、用於國際航行之海峽、群島水域)三種不同的通行權。請由沿海國管轄權的角度,分析這三種不同的通行權之間的異同。(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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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2請依據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相關條款規定,辯證臺灣海峽的法律地位究竟為何?(25 分)
申論 3請依據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條款,論述島嶼與低潮高地對海域劃界之可能影響為何?(25 分)
申論 4請由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與鄰接區有關之條款,論證鄰接區之法律地位為何?(15 分)並由該等論證出發,分析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5 條有關鄰接區之規定是否有當?(10 分)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5 條:中華民國政府得在鄰接區內為下列目的制定法令︰㈠防止在領土或領海內違犯有關海關、財政、貿易、檢驗、移民、衛生或環保法令、及非法廣播之情事發生。㈡處罰在領土或領海內違犯有關海關、財政、貿易、檢驗、移民、衛生或環保法令、及非法廣播之行為。對於在公海或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以外其他海域之任何未經許可之廣播,中華民國政府得制定法令,防止及處罰之。前二項之法令由行政院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