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為避免銀行受到不適格股東控制之危險,銀行法規定有大股東之適格性及相關監理之措施,試請就現行銀行法規定對於大股東之定義、適格性內容及其相關監理之措施等說明之,並就違反規定之法律效果敘述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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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2金融控股公司法為使金融控股公司能發揮經營之綜效,允許金融控股公司共同行銷方式,試請依現行法令規定說明何謂共同行銷、得進行共同行銷之業務範圍、客戶資訊保護之規定及應向客戶明確揭露之事項。(25分)
申論 3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禁止非常規交易(有稱之為利益輸送,Non-Arm’s Length Transaction)之行為,試請就此一刑事犯罪構成要件之主體、客體、客觀構成要件、是否常規之認定標準及刑事法律責任加以說明之,並舉不動產之土地交易說明如何認定是否屬於營業常規。(25分)
申論 4甲為民國88年出生,於民國95年6月6日在未經其書面同意,而由法定代理人乙代簽書面同意向A人壽保險公司投保終身壽險契約,保險契約之保險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並由乙為要保人及受益人,甲於民國106年8月8日親簽書面追認同意,A人壽保險公司以簽約時未有書面同意,訴請法院主張系爭保險契約無效,試請檢具理由說明其主張是否符合法令規定。(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