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就業服務法第5 條第1 項之就業歧視所指為何?民國107 年年底時就業歧視禁止規定有何新的修正?其立法理由為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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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2依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規定,工會進行罷工前,是否應行宣告?有無預告期之規定?(25 分)
申論 3何謂團體協約法第6 條第2 項第3 款所稱之「進行協商所必要之資料」?應如何認定?(25 分)
申論 4請問直轄市、縣市政府是否有勞動檢查員?其檢查之範圍是否包括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生事項?(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