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7 年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甲公司之董事長A受乙公司之詐欺,而代表甲向乙訂購一批電腦並訂立買賣契約,約定價金若干。丙銀行嗣與乙訂立應收帳款債權承購契約,承購乙對甲之電腦價金債權,同時通知甲關於上開債權讓與情事,並請求甲對丙給付價金。其後,丙將其債權承購款項撥付予乙。今A發現其受乙之詐欺而訂約,隨即撤銷甲乙間之電腦買賣契約,惟不知其事的丙仍向甲請求給付價金,是否有理?(30分)
申論 2甲興建A大飯店,於民國103年1月裝置冷氣空調、消防、發電、變電、鍋爐等有助於飯店經營使用之設備,A建物嗣於同年2月辦理保存登記。甲因融資需要向乙借錢,復於同年3月將A建物及其座落之B地共同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詎甲其後未依約償還借款,乙即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試問乙實行抵押權之效力是否及於冷氣空調、消防器材、發電機具、變電設備及鍋爐器具?(35分)
申論 3甲男與乙女為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嗣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甲乙現存之婚後財產分別為新臺幣(下同)3000萬元、500萬元。甲之婚後財產中有一筆A房地,價值為1250萬元,乙及子女現住該址。今乙就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一事,請求法院判命甲將其所有之A房地移轉登記予乙,甲對此表示反對。試問乙之請求是否有理?(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