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6 年 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商事法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甲為A 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之董事長,同時兼任B 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 公司)之董事,乙則為B 公司之監察人。A、B 兩公司欲共同集資購置北部一處不動產,監察人乙旋即代表B 公司與A 公司簽訂合作契約書(下稱系爭合約)。在系爭合約簽訂之前,乙代表B 公司陪同A 公司的董事長甲實地勘查該不動產。惟B 公司主張,乙未經B 公司董事會決議,擅以監察人身分代表B 公司與A 公司簽訂系爭合約,對於B 公司不生效力。A 公司則主張,乙有代表B 公司實地勘查該不動產,其代表B 公司簽訂系爭合約自非無權代理。請申論下列問題:㈠公司法第223 條規範之法律行為。(20 分)㈡B 公司監察人乙依公司法第223 條為代表行為前,應否先經董事會決議?(20 分)
申論 2甲委託乙方辦理室內裝修設計,甲簽發面額新臺幣五十萬元之支票交付於乙,作為服務價金。乙遂將該支票交付與傢俱系統商丙,作為下單備料之價金,準備製造甲室內裝修所需系統傢俱。嗣後由於建材價格上漲,致乙未依合約所載設計圖樣施工,甲合法解除與乙間之委託契約,丙於票載到期日屆至時向甲提示付款,甲得否以業已解除其與乙間之委託契約為由,拒絕給付票款?附具理由說明之。(20 分)
申論 3甲、乙二人為夫妻,婚後定居登記在甲名下位於臺北市的一棟豪宅。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與A 保險公司投保以其死亡為保險事故之人壽保險契約並指定乙為受益人。同時另行為甲名下的豪宅投保住宅火險。嗣後甲、乙二人離婚,甲亦未再婚。某日凌晨突然發生大火,甲逃生不及不幸葬身火海,乙遂向A 保險公司請求給付甲的人身保險金及豪宅的財產保險金。試問:A 保險公司於保險事故發生時,可否主張乙無保險利益及保險契約因此失效為由,拒絕給付人身、財產保險金?附具理由說明之。(20 分)
申論 4進口車商甲將車輛50 輛交予乙輪船公司運送至臺灣,乙輪船公司據此簽發載貨證券予甲。嗣後車輛50 輛運至臺灣後,依法卸載存放於海關的保稅倉庫,詎料近日暴雨成災,致使該批車輛全數滅頂,甲車商因此受有嚴重貨損。試問:甲車商得否向乙輪船公司求償?乙輪船公司得否主張免責?附具理由說明之。(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