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6 年 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民法物權編概要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甲死亡後,其生前所有之一筆不動產由乙、丙、丁繼承。在乙、丙、丁三人一直未辦理繼承登記的情形下,乙請求分割。請附理由說明,如乙、丙、丁協議分割不成,則於未辦妥繼承登記前,乙得否訴請裁判分割?(25 分)
申論 2甲、乙、丙三人各有三分之一應有部分,分別共有A 不動產。如甲為取得融資,而以其就A 地之應有部分供丁銀行設定抵押權時,是否須得乙、丙之同意?(25 分)
申論 3民國(下同)75 年間,甲於乙所有之A 地上設定未定期限之地上權,建築B 房屋居住使用。95 年間,甲雖已自購房屋,但仍有偶爾利用B 屋的情形。乙見甲似已無繼續利用之必要,且於屋內隨意堆置已不堪使用之水塔、招牌等雜物,乃於97 年間向甲表示終止其於A地之地上權,並請求甲塗銷地上權登記。甲則主張B 屋仍甚堅固,且其仍有繼續使用該屋之必要等情,拒絕乙之請求。乙乃請求法院判決終止甲之地上權。就乙之請求,法院應如何判斷?(25 分)
申論 4甲為乙公司之製品的經銷商,為擔保經銷期間中由乙公司陸續進貨時對乙所生債務,乃由丙提供其所有之A 不動產,供乙設定未定確定期限之最高限額抵押權。試問:㈠於乙對甲之債權未確定前,乙將其對甲出貨所生數個債權中之一債權讓與丁。其後,如甲因經營不善倒閉,乙實行對A 不動產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丁得否就拍賣A 不動產所得價金亦主張優先受償?(13 分)㈡甲得否隨時請求確定丙所擔保之原債權?(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