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5 年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審計學概要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依據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1 號「一般公認審計準則總綱」第5 條之規定,運用檢查、觀察、函證、分析及比較等方法,以獲得足夠及適切之證據,俾對所查核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時有合理之依據。請問:㈠決定是否需要採用積極式函證獲得查核證據之際,查核人員應考量那些因素?(8 分)㈡若查核應收帳款實施積極式函證,但未收到回函時,查核人員應採之替代程序為何?(12 分)
申論 2根據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53 號「查核證據」之規定,查核證據既須足夠及適切,又須攸關及可靠。查核證據之來源(如:由查核人員自己或由受查者提供)及形式(如:原始文件或其數位資訊)所影響者,究與足夠、適切、攸關或可靠有關,請加以判斷。(15 分)
申論 3某甲係A 公司104 年度財務報表之查核會計師。某甲於財務報表發布日後始獲悉A公司之應收帳款客戶丑公司於105 年初倒閉,致鉅額應收帳款無法回收。若某甲於查核報告日即獲悉該事實,則可能修改查核報告,假設A 公司管理階層同意修改104年度之財務報表,則某甲除應對丑公司之應收帳款執行必要查核程序外,還須進行那些作為?更新之查核報告,其日期應如何決定?(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