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現行公務員懲戒法上有關再審議之事由為何?最新修正公務員懲戒法就此有何修正?(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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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2某縣政府警察局警員甲,因涉嫌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法院判決其無罪確定。甲申請包含偵查程序、第一審及第二審之因公涉訟輔助費用,服務機關是否應准其申請?(25 分)
申論 3公務員甲代理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必須申報財產之職務之期間未滿三個月者,是否負有財產申報義務?又其是否應受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範?(25 分)
申論 4公務人員任用法中有關迴避任用之規定為何?其立法意旨何在?試申述之。(25 分)